离婚时,孩子是否有房子的继承权?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很纠结孩子以后对这套房子有没有继承权。不知道在离婚这种情况下,孩子在法律上还能不能继承我们的房子,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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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当被继承人去世后,符合条件的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其留下的财产,这里的财产就可能包括房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以,在离婚的情况下,孩子依然享有对父母房子的法定继承权。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或者合法的收养等关系形成的,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只要亲子关系存在,孩子就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对房子的归属做了其他安排,那么就要按照遗嘱来执行,此时孩子可能无法继承到房子。但即便如此,孩子基于亲子关系所拥有的法定继承权也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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