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驰名商标刑事保护具体有哪些规定?


驰名商标,指的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我国对于驰名商标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刑事保护,以维护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正常秩序。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涉及驰名商标的几种刑事犯罪及其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常见的侵犯驰名商标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等情形。一旦构成此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一些不良商家未经驰名商标持有者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同类产品上使用与该驰名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进行销售,就可能触犯此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也不容忽视。《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意味着,如果商家明明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驰名商标的商品,并且达到了一定的销售金额等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同样涉及对驰名商标的刑事保护。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有人专门制造驰名商标的假冒标识,或者销售这些假冒标识,就可能构成此罪。 除了《刑法》的规定外,相关的司法解释也对这些犯罪的具体认定和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使得司法实践中对于驰名商标刑事保护的操作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当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发现自己的商标受到刑事层面的侵害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