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是怎样的?


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是一系列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它明确了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这部法律规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如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同时,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其次,在水资源的配置和节约使用方面,《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此外,国家还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也在水资源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法旨在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它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了排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等。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也与水资源保护密切相关。它主要是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通过防洪规划、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等措施,合理调节和利用水资源,减少洪水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总之,我国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涵盖了水资源的各个方面,从水资源的权属、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到水污染防治和防洪等,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这些法律制度相互配合,共同为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