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外观专利侵权如何认定?


外观专利侵权认定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在重庆认定外观专利侵权,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简单来说,就是产品的外观样子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在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时,人民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这就意味着,判断是否侵权要站在普通消费者的角度去看。 具体认定时,通常采用以下方法。一是直接对比法。将涉嫌侵权的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进行直接比较。如果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那么可以认定为相同;如果仅有细微差别,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那么可以认定为近似。比如,一款手机外观专利,侵权产品的形状、按键布局等与专利产品几乎一样,只是颜色稍有不同,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会被认定为近似。 二是要考虑产品的用途和功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通常与产品的用途相关。如果涉嫌侵权的产品与专利产品用途不同,即使外观相似,也不一定构成侵权。例如,一个专利是针对汽车外观的设计,而涉嫌侵权的是一款玩具车,虽然外观类似,但由于用途不同,可能不构成侵权。 此外,还需要考虑创新点。外观设计专利通常有其独特的创新点,如果涉嫌侵权产品没有使用专利的创新点,也可能不构成侵权。比如,一款杯子的外观专利,其创新点在于杯柄的独特设计,而涉嫌侵权的杯子杯柄设计不同,其他部分虽然相似,也可能不构成侵权。 在重庆认定外观专利侵权,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依据《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站在一般消费者的角度,从整体视觉效果、产品用途、创新点等方面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