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可能因工作受到影响,在未确定健康情况前,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以保障劳动者能得到应有的检查和治疗。例如,在煤矿工作接触粉尘的工人,如果没有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煤矿企业就不能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其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职业病和工伤都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而受到伤害,理应得到相应的保障。比如,工人在工厂因机器故障受伤,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工厂不能因此解除与该工人的劳动合同。 再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受法律保护。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不同的工作年限对应不同的医疗期,在这个期间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员工因患病需要住院治疗几个月,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还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的权益。比如,女员工怀孕后,公司不能以各种理由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 另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类劳动者为单位做出了长期的贡献,临近退休时再就业难度较大,法律给予他们特殊的保护。例如,一位员工在单位工作了18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年,单位不能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受到法律保护。总之,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