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形下女职工孕期会被辞退?

我现在怀孕了,心里一直很担心工作的事。不知道在法律上,到底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辞退孕期的女职工。我怕自己不小心就触碰到了,到时候丢了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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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期辞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用人单位辞退孕期女职工有严格的限制。不过,存在一些特定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孕期女职工的。 首先是女职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会对新员工进行考察,如果女职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不能达到用人单位规定的录用标准,比如工作能力不达标、违反公司基本制度等,即使处于孕期,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好比一家公司招聘销售员,要求试用期内必须完成一定的销售业绩,而女职工未能完成,公司就可以辞退她。 其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每个用人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是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反了这些规章制度,例如多次旷工、泄露公司机密等,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这里的‘严重违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判断。 再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如果女职工在工作中因为疏忽大意或者为了个人私利而给用人单位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用人单位同样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辞退该女职工。比如财务人员在孕期因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资金出现重大损失。 另外,女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有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女职工在孕期同时在两家公司上班,导致在本单位的工作无法正常完成,经过单位提醒后仍然不改正。 最后,女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女职工在应聘时提供了虚假的学历证明等情况。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对孕期女职工有特殊保护,但并不是意味着她们可以无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女职工在孕期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定,维护自身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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