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会自动解除吗?


在回答事实婚姻是否会自动解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而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是被承认的,它和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具有相似的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并不会自动解除。如果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需要通过法定的离婚程序,即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双方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的财产和子女问题。 而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本身法律不进行干涉,不存在自动解除的说法。如果双方不想继续共同生活,直接分开即可。但如果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比如,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综上所述,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不会自动解除,需要通过法定离婚程序来结束;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关系,双方分开即可,但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