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形下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我和配偶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听说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我想知道具体是哪些情形能让我在离婚时获得这方面的赔偿,我应该怎么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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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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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首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里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事实上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给无过错方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所以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也是对婚姻关系的严重破坏,无过错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不仅会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伤害,更会对其精神造成极大的创伤,无过错方因此请求离婚时,有权获得损害赔偿。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长期的折磨、摧残,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遭受痛苦,或者负有扶养、赡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赡养的行为。这种行为违背了家庭伦理和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有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因为现实生活是复杂多样的,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导致离婚并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害的情形。例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对家庭造成严重影响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当符合上述情形时,无过错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这样才能在法律上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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