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最近公司有裁员的打算。我担心自己会被裁,想了解下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企业在哪些情形下是应当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呢?毕竟这关系到我的切身利益,所以想提前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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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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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当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这些情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次,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并且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还有一种情况,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之,在以上这些法定情形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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