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法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我租了套房子,最近房子出现了些状况,我不想租了。我想知道在法律规定里,承租人有哪些情况可以合法地解除租赁合同呢?比如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居住这种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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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承租人法定解除租赁合同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承租人无需经过出租人的同意,便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这其实是法律赋予承租人的一种权利,目的是保护承租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是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比如租赁的房屋因为涉及司法纠纷被法院查封,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居住使用,此时承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二是租赁物权属有争议;如果租赁的房屋存在产权纠纷,各方对房屋归属争执不下,这也会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三是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例如租赁的房屋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满足居住使用的安全条件,承租人同样能够解除合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举个例子,承租人租到的房子存在严重的墙体裂缝、倾斜等安全问题,已经威胁到承租人的生命安全,哪怕在租房时知道房子可能有质量问题,也能立刻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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