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最近公司好像有一些变动,我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想了解一下,在哪些情况下公司是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呢?比如公司裁员、主动辞退员工或者员工自己离职等情况,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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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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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补偿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发生时,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一定的钱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多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因为业务调整,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在以下几种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时,比如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员工被迫离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举个例子,如果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因此提出离职,公司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再者,因为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比如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提出以相同或更好的条件续签,而员工不愿意续签,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果公司降低条件续签,员工不同意,公司就需要支付。 另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导致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就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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