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的情形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中,私了是一种较为便捷的解决方式,但并非所有情况都适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私了的情形。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意味着,如果事故只是造成了车辆的轻微损坏,没有人员受伤,并且双方对于事故发生的经过和责任认定没有分歧,那么就可以选择私了。例如,两车在停车场发生轻微碰撞,车辆仅有一些划痕,双方都承认是自己的疏忽导致的,这种情况下就符合私了的条件。 其次,即使造成了轻微的人身伤亡,但伤势不严重,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且同意私了的,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轻微人身伤亡的判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只是一些皮外伤,不影响正常行动,且双方对赔偿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就可以私了。比如,在非机动车道上,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骑车人只是膝盖擦破了点皮,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就可以私了。 此外,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在私了过程中,当事人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比如,要及时拍照记录事故现场的情况,包括车辆的位置、碰撞部位、刹车痕迹等,以便在后续出现纠纷时有据可查。同时,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赔偿金额,并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双方在私了后又反悔,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请求处理。总之,了解交通事故可以私了的情形,能够让我们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更加从容地处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