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劳动关系中,违约金是指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时,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的一定金额。一般来说,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法律对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做了严格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公司花钱给你进行了专业培训,还和你约定了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定的时间,要是你提前走了,就可能要赔违约金,但赔的钱不会超过公司培训你花的钱,而且是按照你没履行完的服务期来算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就是说,如果你的工作能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公司和你约定了在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能到竞争对手那里工作,公司会给你补偿,要是你违反了这个约定,就得付违约金。 除了以上这两种法定情形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要是公司和你约定了其他要你付违约金的情况,很可能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在面对违约金相关问题时,要仔细查看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遇到疑问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