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释放有哪几种情况?


当庭释放指的是在法庭审理结束时,法院作出决定,让在押的被告人立即恢复自由。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当庭释放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无罪释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这意味着,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有罪,就会作出无罪判决,被告人会被当庭释放。比如,在一些案件中,可能存在证据被伪造或者证人作伪证的情况,经过调查核实后,法院认定被告人无罪,就会当庭释放。 第二种情况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被当庭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当被告人处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为被告人符合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也可能会当庭释放。例如,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积极配合调查,案件事实逐渐清晰,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就会当庭释放。 第三种情况是超期羁押后当庭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各个诉讼阶段的羁押期限,如果被告人实际被羁押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法院就应当当庭释放被告人。比如,在一些复杂案件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案件审理时间过长,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此时法院就应当立即释放被告人。 第四种情况是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法院也可能会当庭释放被告人。例如,一些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伤害案件,被告人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但情节较轻,且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法院可能会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从而当庭释放。 总之,当庭释放是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的决定。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释放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