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的情形有哪些?


破坏军婚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侵害了现役军人的婚姻权益。下面我们详细来了解其相关情形和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破坏军婚罪。破坏军婚罪指的是行为人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通俗来讲,就是那些正在军队里履行职责、有军籍身份的人。 接着,我们来看破坏军婚罪的具体情形。第一种情形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同居”可不是简单的偶尔在一起,它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类似于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状态,但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张三知道李四的配偶是现役军人,却和李四长期租住在一个房子里,共同承担生活开销,对外也以夫妻名义相称,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 第二种情形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这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也就是通过欺骗等手段,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另一种是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例如,王五明知赵六的配偶是现役军人,还是和赵六举办了结婚仪式,在周围人眼中他们就是夫妻,这种事实婚姻也属于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的情形。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强奸罪定罪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因为军人肩负着保家卫国的重要职责,他们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保护他们的婚姻权益,有助于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和军队的稳定。 如果发现有人可能涉嫌破坏军婚罪,相关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大家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尊重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