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市申请破产会产生什么后果?

我所在的城市经济形势不太好,听说有申请破产的可能性。我很担心这会对我的生活和工作产生影响,想知道市申请破产到底会怎样,比如对公共服务、居民权益、企业经营等方面会有什么具体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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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破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市”作为一级行政区域,并不具备申请破产的主体资格。破产主要是针对企业法人而言的。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当企业申请破产后,会进入一系列法定程序。 第一个重要程序是破产申请的受理。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受理。一旦受理,就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就像是企业破产过程中的“大管家”,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 接着是债权申报。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这个过程就好比大家一起到“清算大会”上报一下自己借给企业多少钱,这样才能在后续的清偿中主张自己的权益。 然后是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管理人会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变价后的财产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最后,如果破产程序顺利结束,企业就会注销法人资格。对于城市而言,虽然不能破产,但如果城市面临经济困境,政府可能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化解危机,比如调整产业结构、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等,以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转和居民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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