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了会怎么样?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过程。当企业破产时,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首先是启动破产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 其次是债务清偿。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要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再者是企业主体资格的丧失。当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后,企业的法人资格就不复存在了。《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此外,企业破产还可能对企业的股东、高管等产生影响。比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一定期限内可能会受到限制从事相关行业等约束。而且对于企业的品牌、商业信誉等无形资产也会造成严重的损害。总之,企业破产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有着严格法律程序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