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上诉费收多少钱?


在了解民事赔偿上诉费的收取标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上诉费。上诉费其实就是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时需要交纳的费用,它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民事案件上诉费用的收取和案件类型以及涉案金额有关。对于财产案件的上诉费用,是以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为依据分段累计交纳的。具体标准如下: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您上诉请求的金额是30万元,那么上诉费的计算方式为:1万元部分交50元;1万到10万元部分为(10万 - 1万)× 2.5% = 2250元;10万到20万元部分为(20万 - 10万)× 2% = 2000元;20万到30万元部分为(30万 - 20万)× 1.5% = 1500元。总共需要交纳的上诉费就是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而对于非财产案件,上诉费用的收取相对固定。比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此外,如果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准许。所以,如果您在上诉过程中遇到经济困难,也有相应的解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