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致轻微脑震荡需要进行怎样的民事赔偿?
我跟人起了冲突,动手打人导致对方轻微脑震荡,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我需要赔偿哪些方面,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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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打人致轻微脑震荡涉及的民事赔偿主要是因为加害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就好比你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得对人家进行赔偿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疗费是指为了治疗轻微脑震荡所花费的各种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这些费用需要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依据。就像你去医院看病,医院给你开的收费单子,上面的费用都可以算在赔偿范围内。 护理费,如果伤者因为轻微脑震荡需要有人照顾,那么照顾他的人的费用也需要赔偿。比如请护工的费用,或者家属照顾伤者而耽误工作所产生的损失。 交通费是指伤者为了就医或者转院等产生的交通费用,一般按照实际的票据来计算。营养费是为了帮助伤者恢复身体,购买营养品等的费用,法院通常会根据伤者的伤情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具体金额。 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伤者住院了,就需要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赔偿。而误工费则是伤者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需要根据伤者的工资收入和误工时间来确定。 如果伤者因为轻微脑震荡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不过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比较严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来综合判断是否支持以及赔偿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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