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赔偿金应该向谁要?
我之前打了一场民事诉讼官司,法院判决对方要给我赔偿金。但是对方好像就是个打工的,没什么钱,我担心找他要不到钱。我就想问问,这个赔偿金到底该向谁要呢?是只找判决里的被告,还是有其他可能的对象?
展开


在民事诉讼中,赔偿金的索要对象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赔偿金是向败诉方索要,也就是民事判决书里明确判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败诉方有义务按照判决内容履行赔偿责任。例如,在侵权纠纷案件中,如果张三把李四打伤,李四起诉张三要求赔偿,法院判决张三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李四就应该向张三索要赔偿金。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形下,索要对象可能并非单纯的败诉方。比如在公司侵权案件中,如果公司作为被告败诉,当公司资不抵债或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股东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赔偿金不仅可以向公司索要,也能向相关股东主张。 另外,在代理行为中,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行为导致他人损害,被代理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赔偿金就应向被代理人索要。若代理人存在过错,被代理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代理人追偿。 在雇佣关系里,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这依据的是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 所以,当涉及民事诉讼赔偿金索要问题时,首先要明确判决书中确定的责任主体。若遇到特殊情况,要结合具体的法律关系和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判断索要对象。如果遇到难以确定或执行困难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