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里是否有单方允诺的规定?
我在和别人的经济往来中,对方单方面做出了一个允诺,我想知道在民法里对于这种单方允诺有没有相关规定呢?我不太清楚自己能不能依据这个允诺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所以想了解一下民法在这方面是怎么说的。
展开


在民法中,是有关于单方允诺的规定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单方允诺这个概念。单方允诺简单来说,就是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比如说,某人发布寻物启事,承诺找到遗失物并归还的人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报酬,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单方允诺行为。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没有直接使用“单方允诺”这一术语,但其中的相关规定涵盖了单方允诺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的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当一个人作出单方允诺时,只要这种允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旦作出有效的单方允诺,允诺人就应当遵守自己的允诺。这是因为在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如果允诺人不履行允诺,相对人有权要求其履行。例如在上述寻物启事的例子中,当有人按照启事要求归还了遗失物,发布启事的人就必须按照允诺支付报酬。如果允诺人拒绝支付,归还遗失物的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允诺人履行义务。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民法中是对单方允诺进行规范和保护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