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二审证据规则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二审证据规则是保障审判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民事诉讼二审证据规则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二审新证据的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这里的“新发现”包含了之前客观上没有出现、虽然出现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无法知道其已经出现等情况。例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审结束后,一方当事人找到了之前未发现的合同补充协议,这份协议就可能属于二审新证据。 关于证据的提交时间。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比如,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二审庭审结束后才提交新证据,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纳。 证据的质证与审查也是二审的重要环节。对于二审中的新证据,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质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法院会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 此外,二审法院对证据的采信会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即使一方提交了新证据,法院也会结合一审已有的证据、案件事实等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新证据不足以改变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裁判结果,法院可能不会仅因新证据而改判。例如,新证据虽然存在,但与案件的关键争议点关联性不强,法院可能不会据此改变一审判决。 总之,了解民事诉讼二审证据规则对于当事人在二审中正确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则要求提供证据,以确保自己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