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程序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一系列法定步骤。 首先,申请再审是有条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其次,申请再审有时间限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然后是申请再审的流程。当事人需要向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人民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这种审查是形式和实质相结合的审查。形式上会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等;实质上会审查是否符合再审的法定情形。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就会裁定再审;如果不符合,就会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再审后,法院会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和普通的一审、二审程序类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