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探讨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否承担民事责任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正当防卫是指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别人要伤害我们,我们采取措施反击保护自己。而紧急避险是指在遇到危险时,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为了避免车辆相撞,不得已撞坏了路边的一个小摊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是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但如果防卫行为太过分,造成了本不应该出现的损害,那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了。举个例子,如果有人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却拿刀把对方砍成重伤,这就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可能需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再看紧急避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比如说,因为有司机违规驾驶,你为了避免和他的车相撞,撞坏了路边的一个小摊位,那么这个责任应该由违规驾驶的司机承担。但如果危险是像地震、洪水这种自然原因引起的,你紧急避险造成了别人的损失,一般不用承担责任,但可能要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要是你的避险行为不合适或者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那你就要承担适当的责任了。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通常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但如果行为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在面对危险采取措施时,我们要尽量做到合理、适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