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的范本是怎样的?
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案件还没最终判决时,先让一方给另一方一些钱或物应急。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其中“情况紧急”包括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下面我们来看看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的范本格式:
# 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
本院认为,[写明决定先予执行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先予执行的内容及其时间和方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姓名]
审判员:[姓名]
审判员:[姓名]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姓名]
以上就是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的基本范本。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应用中,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准确填写相关内容,并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先予执行的申请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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