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职工债权通常由哪几项组成?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已经申请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作为职工,我们的债权通常由哪几项组成,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方便后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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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职工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程序中,职工基于劳动关系而对破产企业享有的一系列债权。了解这些债权的组成,对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是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涵盖了职工应得的正常工作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费用则是针对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在职工因工死亡等情况下给予其家属的抚恤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要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其次是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职工的重要社会保障,企业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相关费用。这些费用直接关系到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当企业破产时,应当将欠缴的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这部分费用列入职工债权进行清偿。 最后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破产企业职工债权主要由工资及相关补助费用、社保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等组成。职工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自身债权的申报和清偿情况,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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