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分类是怎样的?
我最近打算租个商铺做点小生意,听说租赁有不同的分类,但是不太清楚具体有哪些。我想了 解这些分类的区别和特点,以便选择适合我的租赁方式,避免之后出现麻烦。不知道法律上对于租赁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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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租赁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多种分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常见的租赁分类情况。
首先是根据租赁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可分为不动产租赁和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主要指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财产的租赁。例如,我们常见的房屋租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在房屋租赁中,这些条款都需要明确约定,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动产租赁则是指除不动产以外的其他财产的租赁,像汽车租赁、设备租赁等。动产租赁在法律适用上与不动产租赁有一些相同之处,但也有其自身特点,例如在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方面。
其次,按照租赁期限的长短,可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双方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租赁。比如,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三年,在这三年期间,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不定期租赁则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