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过程中可以算误工费吗?
我之前给一家公司干活,到现在都没拿到工资,我最近一直在讨薪,耽误了我很多时间和工作。我想知道在讨薪过程中,能不能让公司给我算误工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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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讨薪过程中是否可以计算误工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了解误工费的含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直接针对讨薪过程误工费的明确规定。不过,从法律原理和相关规定来看,讨薪行为本身并不属于遭受人身伤害导致的误工情形。通常,误工费主要适用于侵权责任纠纷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强调的是人身损害与误工之间的因果关系。 然而,如果讨薪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有关于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产生额外费用(包括类似误工费的补偿)的约定,那么讨薪者可以依据该约定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费用。另外,虽然不能直接主张误工费,但讨薪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逾期支付工资的赔偿金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总的来说,单纯的讨薪过程一般不能算误工费,但讨薪者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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