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共同购房,分手时该如何分配?


在探讨同居期间共同购房,分手时房产如何分配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它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不进行结婚登记而长期共同生活。而对于共同购房,是指两人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在法律上,这涉及到财产的共有关系。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在我国,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和共有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具体到同居时共同购房,分手时房产分配的情况,通常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那么按照协议来分配房产。比如双方在购房时就签订了协议,明确约定了各自的产权份额,或者约定了分手时房产的分配方式,那么就按照这个协议执行。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若没有协议约定,则要看能否确定各自的出资额。如果能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那么一般会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房产。例如,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那么在分割房产时,也会按照这个比例来确定双方的产权份额。这种分配方式是基于公平原则,谁出资多,谁就享有更多的权益。 要是无法确定出资额,就会视为等额享有。比如双方都无法提供出资的证据,或者出资情况非常复杂难以认定,那么就会平均分配房产。 此外,如果在购房过程中,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对房屋的贡献除了出资之外,还有其他方面,如装修、维护等,在分割房产时,也会适当考虑这些因素,给予该方一定的补偿。 总之,同居时共同购房,分手时房产的分配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购房时就签订明确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