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分割有哪些基本原则?
我和对象没领证同居几年了,现在打算分开。我们一起攒了些钱,还买了不少东西,想知道在分割这些财产时,法律上有啥基本原则,好让我俩分的时候能有个依据,避免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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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同居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同居财产”的概念。同居财产是指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同居和婚姻关系不同,婚姻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全面保护,而同居关系在财产处理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通俗来讲,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对于财产的归属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双方约定共同购买的房子,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那么在分割时就依据这个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实践中,通常会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进行分割。举例来说,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在分割时就会综合考虑各自的出资金额。如果一方出资较多,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另外,对于个人财产,即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财产或者明确属于一方的财产,仍然归该方所有。比如,一方在同居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这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在分割同居财产时不参与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在同居期间因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财产,且明确是给予一方的,那么也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长辈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现金,这部分财产就只归受赠方所有。 在处理同居财产分割时,最好的方式是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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