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申报个税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我有多项收入,打算合并申报个税。但我不知道合并申报后是不是就一定要交个人所得税,不清楚这里面的规则,也不知道要怎么判断自己需不需要交税,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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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申报个税是指将个人的多项所得合并在一起进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首先,要明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根据该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先把你的各项收入加起来,然后减去这些法定的扣除项目,剩下的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合并申报后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零,那么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你的年收入是五万元,扣除六万元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这种情况下就不用交税。 但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级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比如,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以此类推。 所以,合并申报个税不意味着一定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关键在于合并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大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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