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相邻关系的规定是怎样的?


商业性相邻关系指的是在商业活动中,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因行使权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做生意的邻居之间在使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时要相互照顾、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合理的妨碍。 在我国,处理相邻关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是处理所有相邻关系的一个总的指导原则,对于商业性相邻关系同样适用。 从商业经营角度来看,商业性相邻关系涉及多个方面。比如通风、采光和日照方面,《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如果一家商业场所建造新的建筑,影响了相邻商家的采光,导致其店内光线昏暗,影响正常经营,受影响的商家就有权依据此条规定要求对方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在用水、排水方面,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如果商业场所之间因为排水问题产生纠纷,比如一家店铺的排水管道堵塞,污水流到相邻店铺,就需要按照此规定解决。 还有通行方面,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比如相邻的商业店铺,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的门前通道才能正常进出,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随意阻止其通行。 在处理商业性相邻关系纠纷时,首先要遵循上述法律规定,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哪一方的行为构成对相邻关系的侵害,并做出相应的判决。 总之,商业性相邻关系的规定旨在保障相邻商业主体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