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选择的范围有哪些常见问题?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的选择至关重要,其选择范围存在一些常见问题值得关注。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仲裁员的选定方式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第一个常见问题是仲裁员的资格限制。并非任何人都能成为仲裁员,法律对仲裁员资格有着明确要求。《仲裁法》规定,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曾任法官满八年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这意味着当事人在选择仲裁员时,所选人员必须符合这些资格条件,否则可能导致仲裁程序出现问题。 第二个常见问题是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仲裁员应当独立、公正地处理仲裁案件,不得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如果当事人发现所选仲裁员与对方当事人存在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关系,如亲属关系、经济利益关系等,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仲裁法》明确规定了仲裁员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当事人在选择仲裁员时,要充分了解其背景和与案件相关的情况,以确保仲裁员能够公正裁决。 第三个常见问题是仲裁员的专业领域。不同的仲裁案件可能涉及不同的专业领域,如建筑工程、知识产权、金融等。当事人在选择仲裁员时,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仲裁员。例如,在建筑工程仲裁案件中,选择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仲裁员,能够更好地理解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作出更合理的裁决。否则,如果选择的仲裁员对案件涉及的专业领域不熟悉,可能会影响仲裁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个常见问题是仲裁员的地域限制。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希望选择本地的仲裁员,以便于沟通和参与仲裁程序。然而,某些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名册可能包括来自不同地区的仲裁员,当事人可能需要考虑地域因素对仲裁程序的影响。此外,如果案件涉及跨国或跨地区的争议,当事人还需要考虑仲裁员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第五个常见问题是仲裁员的数量选择。根据《仲裁法》,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也可以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选择不同数量的仲裁员会对仲裁程序和结果产生影响。一般来说,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可能更能体现仲裁的公正性和专业性,但仲裁费用相对较高,仲裁程序也可能相对复杂。而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则具有程序简便、费用较低的优点,但可能存在仲裁员的观点过于单一的风险。当事人在选择仲裁员数量时,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金额大小、仲裁费用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