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转移房产有哪些常见问题?


在夫妻离婚过程中,房产转移是一个较为复杂且常见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其中的常见问题。 首先,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其中就包括夫妻双方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房产。 离婚时常见的房产转移方式有多种。 一种是未经配偶同意,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例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这明显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还有就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产。有些人为了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会将夫妻共有的房产以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金额卖给他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离婚案件中,若一方存在这种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 另外,虚构债务来转移房产也是常见手段之一。比如一方伪造与他人的债务关系,然后以房产抵偿债务。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房产的迹象,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一方面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产交易的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总之,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房产转移问题时,要保持冷静,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法律也会对那些企图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进行制裁,以保障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