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医疗纠纷诉讼常见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纠纷诉讼是指患者及其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以下为你介绍一些引起医疗纠纷诉讼常见的情况: 误诊误治是引发医疗纠纷诉讼常见的原因之一。误诊就是医生判断错误,把患者的病诊断错了。比如,把肺炎误诊成了普通感冒,导致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正确的治疗,病情加重。这种情况下,患者因为医生的误诊而遭受了更多的痛苦和损失,就可能会发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误诊误治很可能就属于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的情况。 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也是常见原因。手术失误就属于医疗行为过错,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损伤了患者的其他器官。又或者用药错误,给患者用错了药或者用错了剂量,这都会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行为过错如果符合该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情形,患者也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此外,医疗产品质量问题也可能引发纠纷。像患者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质量缺陷,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者病情恶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还有就是医疗服务态度和告知义务履行方面的问题。医生对患者态度恶劣,不尊重患者,可能会让患者心里不舒服。而且,如果医生没有充分向患者说明治疗方案、手术风险等情况,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治疗,之后出现问题,患者也可能会因为觉得自己的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而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总之,当患者认为自身权益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侵害时,都有可能发起医疗纠纷诉讼。但具体是否能胜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