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二手房房产纠纷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中,确实存在着多种常见的房产纠纷,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房屋产权纠纷。这是比较核心的问题。房屋产权有多种情况,比如存在多个共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卖家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就擅自出售房屋,就会引发纠纷。另外,房屋可能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若买家不知情就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后续会面临诸多麻烦。 其次是房屋质量纠纷。有的卖家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买家在入住后发现诸如墙体渗水、电路老化等问题,就会与卖家产生纠纷。 再者是定金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通常会支付定金来确定购买意向。然而,当交易出现问题时,定金的退还就成了争议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还有房屋交付纠纷。卖家可能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交付房屋。比如合同约定卖家应在某个日期前清空房屋并交付钥匙,但卖家拖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的状态,这都属于交付纠纷。 最后是合同履行纠纷。二手房交易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规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例如卖家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或者买家未按时支付房款等情况。 了解这些常见的二手房房产纠纷,有助于您在交易过程中更加谨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