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9点多去丈母娘家骑电动车摔伤是否算工伤?


在探讨下班路上9点多去丈母娘家骑电动车摔伤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的一些基本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上下班途中”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回到本次事件,如果要认定此次摔伤为工伤,首先要看是否符合“上下班途中”的条件。晚上9点多,如果能证明这是你合理的下班时间,并且去丈母娘家是符合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的合理路线,那么就满足了“上下班途中”这一条件。其次,还需要满足“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一关键条件。骑电动车摔伤,如果经过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比如是由于道路存在坑洼等非自身原因导致的摔伤,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若经认定本人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那么就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综上所述,下班路上9点多去丈母娘家骑电动车摔伤是否算工伤,需要综合判断是否在合理的下班时间、合理的路线,以及是否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