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是否算工伤?
我每天上下班都会顺路去幼儿园接送孩子。前几天在接送孩子的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受伤还挺严重的。我想知道这种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时受的伤,能不能算工伤啊?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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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的基本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其中第六项指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于“上下班途中”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从家到单位的直线往返路径。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顺路接送孩子,属于日常生活中的合理需求,通常会被认定为合理路线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内,为了接送孩子而选择的顺路路线上,就满足了“上下班途中”这个条件。 然而,仅仅满足“上下班途中”还不够,还需要看受伤的原因。如果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比如,员工在接送孩子路上被汽车撞了,经过交警认定,员工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并非上述特定的事故伤害,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此外,如果员工要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总之,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上下班途中”以及是否符合特定的事故伤害条件。在遇到具体情况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相关部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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