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提请民事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里有个同事滥用职权,给公司带来了不小的损失。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公司能不能就这个事向该同事提请民事赔偿呢?我很关心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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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若有员工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是可以提请民事赔偿的。这里所说的滥用职权,简单来讲,就是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时,超越自己的权限范围行事,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手中的权力,从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公司和员工的关系中,员工如果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就属于因过错侵害公司的民事权益。公司作为被侵害方,有权要求侵权人即滥用职权的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也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如果滥用职权,自然要为公司的损失负责。 此外,即使不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如果滥用职权造成公司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一般性规定,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在提请民事赔偿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员工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以及该行为与公司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证据可以包括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的工作记录、财务报表等。这样,公司就能更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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