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遣散费该怎么给?


当公司解散时,遣散费的支付是一个重要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遣散费支付的相关内容。 首先,遣散费在法律上一般称为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而该法第四十六条又明确指出,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当公司解散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详细规定。具体来说,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工作了八个月,就按照一年计算,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用人单位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会有所不同。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并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在支付时间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解散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遣散费(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公司解散时遣散费(经济补偿)的支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