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集资股东如何判刑?


公司非法集资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股东的判刑情况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在我国,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则规定了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公司非法集资时股东的判刑,关键在于股东是否参与了非法集资行为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如果股东是公司非法集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那么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被判刑。比如,股东积极策划、组织非法集资活动,或者在非法集资过程中起到了主要的推动作用,就会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 但如果股东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非法集资的相关行为,那么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股东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对非法集资一事并不知情,且未参与相关活动。 此外,在量刑时,法院还会考虑非法集资的数额、造成的损失、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非法集资的数额越大、造成的损失越严重,判刑通常也会越重。如果股东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