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食品安全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我之前买了一些食品,吃了之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身体也有点不舒服。我想知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食品安全方面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赔偿标准和条件是啥,我该怎么去争取这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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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为消费者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中涉及的法律概念和赔偿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还货款。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更为明确。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在实际维权过程中,消费者需要保留好购买食品的凭证,如发票、购物小票等,以及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问题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若因食用该食品身体不适)、食品的检验报告等。之后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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