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有问题时销售商该怎么赔偿?
我在超市买了些食品,回家发现有质量问题。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销售商应该怎么给我赔偿呢?是退钱就行,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方式?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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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食品出现问题时,销售商的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简单来说,如果消费者发现购买的食品有问题,既可以找销售商赔偿,也可以找生产商赔偿,销售商不能拒绝赔偿。销售商赔偿之后,如果问题是生产商造成的,销售商可以再找生产商要钱。 另外,该条法律还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这意味着,如果销售商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退回购买食品的钱,还能额外获得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这个额外赔偿的金额不到一千元,那么最少要赔偿一千元。不过,如果只是食品标签、说明书有一些不影响食品安全,也不会误导消费者的小毛病,就不适用这个额外赔偿的规定。 所以,当消费者遇到食品有问题的情况,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和销售商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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