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是怎样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的一部法律。它明确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的多种权利。 首先是安全保障权。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例如,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导致身体不适,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其次是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像购买电子产品时,商家应如实告知产品的性能、配置等信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再者是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比如在商场购物时,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不同品牌、款式的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另外还有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例如,商家短斤少两的行为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