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打着公司的名义诈骗公司是否要负责?

有人以我公司的名义进行诈骗,骗了别人不少钱。现在受害者找到我们公司,要求我们负责赔偿。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到底要不要为这个诈骗行为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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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诈骗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司是否要为他人打着其名义进行的诈骗行为负责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这两个法律概念。表见代理指的是虽然行为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从而使该代理行为有效。无权代理则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这意味着,如果存在表见代理的情形,比如行为人持有公司的授权文件、公章等能让相对人合理认为其有代理权限的东西,那么公司可能要为该诈骗行为承担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人是基于对公司的信任而与行为人进行交易。 然而,如果不存在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公司如果没有对该诈骗行为进行追认,那么公司通常不需要为该诈骗行为负责。不过,公司可能需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例如公司在公章、文件管理等方面不存在疏漏等情况。 此外,如果公司在管理上存在明显过错,比如公章管理混乱,导致他人轻易获取并用于诈骗,那么即使不构成表见代理,公司也可能会基于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打着公司名义诈骗,公司是否负责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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