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清算员工补偿是否有分类?

我所在的公司要进行清算,我想了解下公司清算时给员工的补偿是不是有分类的,因为我不确定自己这种情况能拿到什么样的补偿,比如不同工作年限、不同岗位的补偿会不会不一样,想搞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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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清算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清算的情况下,员工补偿实际上是有一定分类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关于经济补偿。当公司进行清算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次,是工资及加班费等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在公司清算前,员工存在加班等情况,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些劳动报酬也是员工应得的补偿部分。另外,对于医疗补助费等特殊补偿。如果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相关规定,除了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可能需要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综上所述,公司清算时员工补偿是有分类的,主要包括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医疗补助费等。员工在面对公司清算时,要清楚自己应得的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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