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口已迁出,还能继承老家的房子吗?

我原本是农村户口,后来因为工作等原因把户口迁到了城市。现在老家的父母年纪大了,他们名下有一套房子。我想知道,等他们百年之后,我作为户口已经迁出的子女,是否有权利继承这套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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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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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户口已迁出的情况下,是可以继承老家房子的。下面从不同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需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将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这里的“被继承人”就是去世的人,“继承人”则是有权获得遗产的人。在我国,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来继承自己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老家的房子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也就是说,不管继承人的户口是否迁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条件,就有权利继承该房子。 不过,虽然可以继承房子,但宅基地的情况有所不同。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当继承人户口迁出农村后,虽然能继承房子,但并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过,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可以基于对房子的所有权,继续使用房子下面的宅基地,直到房子自然灭失。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要继承老家的房子,一般需要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继承人可以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这样,房子的所有权就正式转移到继承人名下了。 综上所述,户口已迁出不影响对老家房子的继承。但在继承过程中,要注意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办理必要的手续,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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