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员工买工伤保险该怎么赔偿?
在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发生工伤,相应的赔偿责任将由公司承担。这是因为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当公司未履行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时,就需要自行承担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员工发生工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 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例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处由公司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同样由公司承担)等。
如果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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