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回家路上摔倒骨折,公司是否要交医疗费?
我是一名员工,下班回家路上不小心摔倒骨折了。现在医疗费用挺高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没有义务为我支付医疗费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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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伤。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对于员工在下班回家路上受伤的情况,法律有专门的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了几个要点,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三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在您描述的情况中,是下班回家路上摔倒骨折,摔倒并非是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这种情况通常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如果不属于工伤,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没有法定的义务来为您支付医疗费的。不过,公司可能基于人道主义关怀给予一定的帮助,但这并不是强制性的。您可以通过自己的医疗保险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减轻经济负担。同时,如果您所在公司有相关的福利政策,也可以向公司咨询是否能获得一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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