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中途辞职要怎么赔偿?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因为个人发展原因想中途辞职。但是公司说中途辞职要我赔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赔偿,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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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公司说中途辞职怎么赔偿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依法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如果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按照这个法定程序提出辞职,一般不需要向公司支付赔偿。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还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如果公司以中途辞职为由要求赔偿,首先要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法定需赔偿的情形。如果公司要求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劳动者可以拒绝。若与公司产生争议,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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